"十七歲那年,我和裴岑發現自己活在一本甜寵文裡。 他是書中男主,而我隻是路人甲。 裴岑氣得把書撕爛,對我說: 「我才不稀罕當這個男主,我才不會喜歡別人!」 二十二歲那年,我果然像書裡寫的那樣要出國了。 裴岑摸著我的頭,承諾: 「等你回來,我們就結婚。」 二十七歲,我回國了。 回來參加裴岑和女主的婚禮。"
Advertisement
守寡後我找佛子算命求子,沒想到對方 是已出家的竹馬。禁欲冷臉的佛子低下 頭: 「你想要個孩子?」
我逃婚的第三天,未婚妻在新房裡自殺,所有遺產都留給了我。 收拾她遺物的時候,我看到了滿牆關於我的照片。 她的保姆告訴我:「小姐喜歡了您很多年。 「她的遭遇很是悽慘,有著嚴重的抑鬱症,隻有看到您,想起您,才能稍稍好些…...」 每句話令人心驚又窒息,又莫名覺得悲傷悲寂。 所以重來一次,面對青梅的逃婚安排,我微笑著拒絕。 「我不走了。」 我想看看那個愛我如命的女人,到底有多傻。
"校園藝術節,我沒認出來女裝的校霸,抱著他激情貼貼喊姐姐。 第二天,表白牆出現了尋人帖:【是誰在我大哥的臉上親了十來個唇印?】 【他氣得臉紅了一晚上!】 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