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我撿了個傻子回家。 她失憶了,但長得很好看。 我騙他是我未婚妻。傻子信了。 可後來恢復記憶,她身份竟是高高在上的白富美。 她回她的世界了,沒有絲毫留戀。 兩年後重逢,我親眼看見, 昔日的傻子,如今用高跟鞋尖碾著別人手指,冰冷道:「廢物。」 正要逃跑,她叫住我: 「未婚夫,你也失憶了?」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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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一代醫聖,卻穿成了虐文女主。系統要求我任勞任怨地 照顧殘疾的病嬌男主,治愈他,照亮他,溫暖他。我若有所 思:「給我一個月。」一個月後,系統高興地前來檢查進
"我是被抱錯的真少爺,所有人都不喜歡我。 大家更喜歡假少爺。 因為我自私狠毒脾氣差,而假少爺溫柔又謙遜。 就連相處多年的竹馬都當眾說我這輩子一定不會有人喜歡。 為了打他跟假少爺的臉,我拿著三萬塊找到班上那位獨來獨往的貧困生。 貧困生比我想的長的還帥。 我把卡遞到他面前時表現的很隨意,「三萬塊,當我男朋友三個月,要裝作很喜歡很喜歡我的樣子。」 那天說完後他看了我很久,隨後笑了。 「好啊,男朋友。」"
我對韫玉公子死纏爛打了兩年。終於有一日,他的貼身護衛 面色鐵青出現在我面前:「我家公子說要娶你。」我呆愣半 晌,等他把話說全。取我什麼......狗命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