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我是尚書嫡女,因被繼母陷害,我昏迷不醒整整三年。 這三年裡,我的靈魂附在了一隻狸花貓身上。 還意外進了詔獄,成了樂安王的寵物。 後來,我靈魂歸位,於沉睡中蘇醒。 而詔獄裡的樂安王也在第二天出了獄。 某天深夜,男人出現在我的床前。 他伸手撥了撥我腰間的鈴鐺:「小狸奴,你可讓我好找。」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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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我哥新交的女朋友上門時,我正在布置爸媽送我的別墅。 第一次見到未來嫂子,我剛想熱情地打招呼,卻不想她一巴掌狠狠地扇在我的臉上: 「想男人想到我男朋友身上了?真下賤!」 她誤以為我是我哥的小三,帶著她的小姐妹將我活生生地打進急症室。 事後得知是場誤會後,她僅僅「哦」了一聲,摸著自己的肚子,肆無忌憚地說道: 「我懷了你們宋家的長孫。 「長孫和賠錢貨,你們二選一。」 可她不知道,我是我爸媽通過試管好不容易才懷上的寶貝女兒。 而我哥,隻是個養子。"
"在我們相愛的第八年,凌啟斌以一百萬的價格把我賣給了市首富王總。 不知情的我受到欺辱後主動提了分手。 凌啟斌傷心回家結婚生子,而我被視頻威脅成為了王總的情人。 當我被老板老婆帶著人上門打小三的那天,他結婚了。 當我懷孕被王總老婆逼著流產的時候,他的孩子滿月。 直到那天我帶著發燒的兒子去醫院碰見了他們一家三口。 正猶豫要不要避開他們的時候,無意間聽到了他們的對話。 “要不然你再去騙騙林舒怡那個傻女人吧。” “當年都能賣到一百萬,現在她有錢了肯定還能騙到更多。”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