閨蜜被我弟弟迷奸了,全家人都作證說我是共犯。 因為是我親口邀請了她來給我溫鍋。 為了躲避牢獄之災,也為了補償閨蜜,我把新買的房子賠給閨蜜,半年後,她卻生下了我弟弟的孩子。 她跟我弟弟和我爸媽幸福快樂地生活在我買的房子裡。 原來半年前的那場迷奸,本就是他們為了圖謀我的房產演給我看的一出大戲。 我去找他們理論,卻被他們從陽臺推下樓,死於非命…… 劇痛過後,一切歸於混沌,可我又奇跡般恢復了知覺。 下一秒,手機響起,電話那頭傳來閨蜜的聲音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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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我是少爺花了二兩銀子買回來的丫頭。 他為我賜名,賞我衣食。 他家遭了難,所有人慌不擇路。"
看春晚的時候,業主群裏突然彈出一條消息: 【大家新年好,隨機抽兩個幸運兒給我兒子發壓歲錢,不發的去死。】 他艾特的其中一個人就是我。 我不以為然地回了一句: 【就不發咋了?有本事你就真的殺了我們。】 片刻後,他私發了我一張圖片。 上麵赫然是倒在血泊中的鄰居。 【她解決了,輪到你了。】
"我發現了死對頭的秘密。 他白天是傲嬌毒舌的年級第一,最常對我說的話是,「求求我,這道題我就告訴你。」 可到了晚上,裴嶼卻主動把毛茸茸的狐狸尾巴捧到我眼前,羞澀又期待。 「是不是很可愛?」 我冷漠拒絕,「我媽不讓我跟動物玩。」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