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從我記事起,我媽經常說些奇怪的話。 她說我是個可憐炮灰,病嬌瘋批男主會對我強制愛。 而我會被瘋批男主挖眼斷腿,活不過十八歲。 為了躲過瘋批男主。 我媽把我打扮成一個眼瞎的男孩子,活在男主的眼皮子底下。 我成年那晚,我媽很激動,以為她成功了。 卻不知道,瘋批男主半夜潛進我的房間。 在解開胸口處束縛著我的白布後。 瘋批男主摸上了我顫抖的眼睫,興奮地喘了口氣:「原來我們唐唐是個女孩子呀……」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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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救贖文裡的路人女配。覺醒時,正在對著貧困校草男主噓寒問暖。 校草露出屈辱的神情。 「我不用你假惺惺可憐我!」按照救贖文的規則,所有和女主搶男人的配角都沒有好下場。 我立刻收回了所有送給校草的禮物。 轉頭送給了隔壁藍毛校霸。 從今天起,我不當綠茶女配,我要當惡毒女配。
"被困在同一天三年,我被分手了近千次,人麻了。再次失 戀,我受不了,連夜綁了一個俊美的男人。「談戀愛嗎?不 分手那種。」"
婚禮宣誓的時候,我發現我去世兩年的緝毒警男友,坐在角落,默默看著我。 理智還沒反應過來,眼淚就已經流了出來。 我渾身都在抖。 司儀笑著說:「看來我們新娘太感動了,嫁給自己心愛的人,一定很開心吧。大家給她鼓鼓掌!」 親朋好友都鼓起了掌。 他低頭笑了笑,斟酒,遙遙沖我舉杯,一飲而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