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老公每月拿出大半工資養弟妹,剩下一小部分給我當生活費。 我讓他別再當「血包」,他卻說我物質。 更過分的是,他攪黃了我的工作和進修機會。 我被迫下崗,公婆說我在家吃闲飯,靠男人養。 這可是 70 年代,大把的機會等著我,我看得上他那幾個鋼镚兒?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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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被老公和兒子送進養老院後,系統終於想起我。 彼時,我已經是個白發蒼蒼的輪椅老太太。"
救贖文完結後,老公厭煩了我。從他眼裏的天真爛漫小太陽,到隻會絮叨的黃臉婆,用了八年。在他第三次在我面前提起秘書的可愛時,我輕輕放下刀叉,跟他說。“我們離婚吧。” 他愣了下,沒有拒絕。 走出民政局的時候,他低聲跟我說:“是我對不起你……往後,我們還是朋友。” “不用了。” 我說:“我再也不想看見你。”
"女兒發高燒,婆婆不讓去醫院看,非要自己給她針灸。 我說她這是無證行醫,太危險了,她跟老公說我故意給她難堪。 老公說婆婆是我的長輩,我不該存心刁難她,說什麼都得聽著。 我讓婆婆先給老公針灸看看,結果他直接被送去醫院半身不遂癱瘓在床。 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