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我是個不忠心事主的丫鬟。 為了活命,我做過很多狠毒的事情。 恍惚三十載,我失去自由,失去自身,失去思想,失去良善,終成他人掌中染血的刀。 直到有一日,屋外積雪簌簌,斑駁光影裡我恍若看見了十四歲的自己,瞬時驚醒—— 我一開始失去的東西,是我的名字,而我卻有些想不起我的名字了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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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圈太子爺為了救我,雙腿受傷,癱瘓了。老公一直懷疑我 們有一腿,不管我怎麼解釋都沒用。他甚至懷疑我肚子裡的 孩子不是他的,在我的水裡放了打胎藥。
意外穿成某校園耽美小說中反派bking的炮灰男友。為成功分手保住狗命。我聽信網友的建議開啟了作精計畫:「哥哥,我們已經好了七天四小時七分零二十三秒了,你為什麼還不親我?」「昨天上映了一部大片,哥哥怎麼沒約我去看電影,莫不是約了別的弟弟?」「哥哥已經一秒沒回我了,不愛就算了,沒必要冷暴力。」「哥哥不給我發腹肌照,是有什麼心事嗎?」「哥哥今天也沒疼我。」
"神諭說,修仙界將會出現一位「天命凰女」。 於是新來的小師妹,故意在額間紋了一朵鳳凰花。 她靠著冒充的身份成了宗門團寵,搶走我的仙骨還得意洋洋:「有些人天生賤命。若是沒有成仙的福分,就該一輩子爛在泥裡。」 我滿身血汙,悄悄遮住手腕上的胎記。 她還不知道,整個宗門除卻我倆全是怪物。 而天命凰女,便是那些怪物最好的養料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