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

書名:時光未老 字數:4174 更新時間:2025-03-31 15:40:52

所以最好分居滿一年,完整保留分居的證據,再去二次起訴。


「不過,你們不涉及財產分割和撫養權,案情相對簡單,如果能努力收集到更多證據的話,可以一試。」


聽到這話,我又燃起了希望。


「那起訴一次,需要多少律師費?」


「五千。」


我不懂流程,不會寫狀書,這個錢,得花。


卡裡餘額少了一大半。


但心情卻輕松了不少。


法院的效率比我預想得快。


沒幾天,我就接到白正剛的電話。


我按照方律師教的,提前打開了錄音。


「楊小梅,你敢去起訴老子?我真是給你臉了是吧?」


「你早就不想跟我過了,但為了惡心我,拖著不肯去辦手續。我起訴離婚,隻是走正常的法律程序,你沒資格罵我。」


白正剛那暴脾氣,一激他,就什麼難聽話都說出來了。


「我也就是看你能伺候人,賞你口飯吃。黃臉婆,帶出去都嫌丟人,我跟你過個屁的日子!


「但你也別妄想輕易跟我離婚,明旭馬上就要結婚了,你個臭婆娘別影響我兒子的前程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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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律師交代我不要主動聯系他。


如果他找我,絕不能表現出一絲一毫的動搖。


無論是聊天記錄,還是錄音,都可以作為「感情破裂」的證據。


所以他罵得越難聽越好。


不管這次能離的希望有多大,我都要盡力一試。


「白明旭都二十六歲了,他的前途跟我們的婚姻沒關系,這個婚,我非離不可。」


7


等待排期開庭的日子,我白天練車,晚上上班,很累,但每一天都有盼頭。


大半個月過去。


我成功拿到駕照。


我捧著巴掌大的本子,在石階上坐了很久。


初夏的風透著蠢蠢欲動的熱意。


在將來的某一個夏天,我會開著自己的車,回老家看我媽,帶她去自駕遊。


她和我爸出過最遠的一次門,就是我嫁給白正剛的時候,到城裡來住了幾天。


我爸沒能看過的世界,就讓我媽帶著他的那份,去體驗吧。


又等了兩周,傳票終於來了。


十天後開庭。


白正剛應該也收到了,但這次他沒聯系我。


直到開庭前一天,父子倆直接殺到了我住的城中村。


傳票上有雙方的住址,見到他們我並不驚訝。


隻是有些奇怪。


「早不來晚不來,趕在明天見面前來,你們倆很闲嗎?」


白正剛開口前先扇了我一巴掌。


「你還把傳票寄家裡來了?害人精,兒子的婚事都被你給毀了!」


我捂著臉,冷眼盯著他身後。


前幾天有輛電動車在巷口撞了人,剛調過攝像頭。


我們站的位置,正好能被拍下。


「傳票是法院寄的,婚事黃了,跟我有什麼關系?」


「父親節快到了,小涵好心來看爸爸,偏就看到了傳票,現在認定我騙她,把我給拉黑了,難道不是你的錯?」


白明旭的眉眼和我長得很像。


在他小時候,別人都說,兒子像媽有福氣,可他無德,有福也守不住。


「難道你沒騙她嗎?」


我望著他,腦海中浮現出他小時候,跌跌撞撞跑向我的樣子,眼眶越來越酸。


「白明旭,我是突然變得又老又醜的嗎?我不求你感激我,但你連自己的媽媽都瞧不起,誰敢嫁給你?」


姜涵的爸媽又不是傻子。


第一次上門沒見到我,當然會讓女兒找機會見第二次第三次,怎麼可能連親家都沒見過就同意婚事?


他從一開始,就不該算計。


白正剛見兒子敗下陣來,立馬高聲維護道:


「你從來不打扮自己,成天拉著個臉,指望誰看得起你?」


「我是什麼享清福的貴太太嗎?我們就是個普通家庭,請不起保姆!


「所以得有人帶孩子,也得有人做家務。我分擔了這一部分責任,那我和你就是平等的,我就應該得到尊重!」


我衝過去,铆足勁呼了他一巴掌。


這掌聚集了二十多年的怨氣,打得我手心發麻,手臂裡頭也湧起一股酸痛。


白正剛龇牙咧嘴,吐出一口血沫。


「反了天了。」


他猛地揪住我的頭發,徑直將我按到牆上。


額頭好像磕破了皮,火辣辣地疼。


「我他娘的打不死你……」


「爸,有攝像頭!」


白明旭在關鍵時刻拉開了他。


「媽,你說你何必呢?都忍了大半輩子了,還有什麼可鬧的?和我爸變成仇人,難道你就會開心嗎?」


我緊緊貼著牆,不肯在他們面前露出狼狽。


「你既然知道我忍了半輩子,就該知道我為誰而忍。我和你爸的感情,早就破裂了,以後,我隻想過自己的日子。」


白正剛冷哼一聲:


「你一個黃臉婆,還能把日子過出花兒來?離了我,你也就能住在這種破地方!」


「你住的也隻是個老小區,強很多嗎?」


他怒目一瞪,又要動手。


白明旭連忙把他拽住,臨走還不忘嘲諷我一句:


「媽,你早晚會後悔的!」


兩人一走,我強撐起力氣掏出手機。


方律師讓我立刻報警。


有了報案記錄和監控視頻,勝算又大了一成。


8


法庭上,白正剛一口咬定我們的感情沒有破裂。


「愛之深責之切,如果我對她沒感情的話,為什麼還會生她的氣?氣頭上的話,哪能當真?」


方律師不慌不忙,繼續發問:


「白先生,您的婚戒呢?」


白正剛摸了下手指:「結婚後我胖了,戴著勒手指,摘了。」


方律師輕輕勾了下嘴角,舉起票據:


「這是一張 07 年的收款收據,你把你的婚戒,一枚 2.19 克重的素圈金戒指,賣了三百四十塊錢,為什麼?」


白正剛瞳孔一震,猛地攥緊拳頭:


「你憑什麼說收據是我的?」


「上面有你的籤名,白先生,你為什麼要賣婚戒?」


「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。」


那天,我和白正剛一起上街,買中秋回他父母家的節禮。


到了超市門口,他突然讓我站在原地,然後徑直走向不遠處的一個女人。


我悄悄跟了上去。


簡單的寒暄過後,白正剛問起她的近況。


「我剛離婚,一個人在這邊生活。」


白正剛眼神一亮。


「那你以後要是遇到什麼困難,盡管找我。再怎麼說,你也是我的初戀,你的事我一定管到底!」


她瞟到他手上的戒指,面露尷尬:


「你都成家了,我總找你,不太合適。」


白正剛注意到她的視線,當場摘下戒指。


「那個,我也打算離婚了,那個黃臉婆可沒膽子插手我的事!」


她聽完冷笑道:


「得了吧,我還不了解你?你以為匆匆忙忙摘個戒指,再罵你老婆幾句,我就會信你?」


「不是,我……」


「你無非是看我風韻猶存,又有了興趣。但真要是跟了你,我就是下一個黃臉婆!」


她走後,白正剛發現我就在他身後,暴躁如雷。


罵了我一頓仍覺不解氣,又跑到金店,賣掉了婚戒。


他把收據單扔到我臉上:


「跟你戴一樣的戒指,把老子的臉都丟盡了!」


我默默把收據保存下來,不時拿出來看看,問自己要不要真的離婚?


可惜遲遲下不了決心。


第二年,出了和棋牌室老板娘的那件事,我終於鼓起勇氣開口。


但最終也沒有離。


一轉眼,十六年過去,這份收據單,竟然派上了用場。


方律師把這段往事,簡明扼要講述了一遍。


最後鏗鏘有力地質問:


「你因為得不到另一個女人,而惱羞成怒,賣掉了和妻子相愛過的憑證,並且在此後十幾年時間,都未曾彌補過。白正剛先生,你說你愛楊女士,證據呢?」


白正剛選擇出庭,是怕自己缺席會影響審判結果,企圖顛倒黑白,讓我不得自由。


結果卻被我的律師問得啞口無言。


就連對方律師,也無奈地搖了搖頭。


結束後,白正剛揪著他的衣領:


「老子花錢請你辦事,你倒是給我罵回去啊,搖頭是幾個意思?」


男人被氣笑。


「這裡是法院,你確定要對我動手嗎?」


白明旭不滿道:


「我們好歹是你的客戶,你這是什麼態度?」


「你們昨天把對面給打了的事,我竟然是從對方律師口中知道的,現在想起來是請我來打官司的了?」


父子倆面面相覷,氣焰頓時弱了下去。


白明旭又問:


「會判離嗎?要是離了,我和我女朋友就真的完了。」


「判決書下來之前,我不作任何揣測。」


「你之前不是還說,第一次起訴離婚,大多不會判離?怎麼出爾反爾?」


隻見他輕蔑一笑:


「一切案例,僅供參考。」


9


店裡用的是一次性菜單,統計完後就成了廢紙。


我每天拿一張作廢的菜單回出租屋。


疊成千紙鶴放在床頭。


疊滿第二十一隻的時候,方律師送來了判決書。


我迫不及待地翻找關鍵字眼。


終於。


【原告楊小梅要求與被告白正剛離婚的訴訟請求,準予支持。】


我捧著紙張,不顧形象地放聲大哭。


哭到聲音沙啞,筋疲力盡,才虛脫地癱在地上。


「方律師,我們真的做到了。」


她遞來紙巾。


「還有十五天的上訴期,不過也不用太擔心,要是有新狀況出現,咱們再想辦法應對。」


話音剛落,白正剛的電話打了過來。


「小梅,你真的舍得離開我嗎?」


方律師給了我一個警惕的眼神。


我會意,態度堅決道:


「白正剛,我和你已經沒有任何關系了,你最好死得遠遠的,別再來打擾我的生活。」


這邊剛掛斷,白明旭又打了過來。


「媽,我爸這個人脾氣是不太好,但他至少不像那些家暴男,除了那次,他從沒對你動過手吧?」


「所以你是覺得,不打人就算好老公嗎?難怪你會被分手,誰嫁給你誰倒大霉!」


「你作為我媽,說這話你心裡過意得去嗎?」


白明旭突然吼了一嗓子。


我慶幸開了免提,否則要是貼著耳朵打電話,非被震聾不可。


「我是你血緣關系上的媽,但你這隻白眼狼,我還真不在意了。」


他再一次爆發。


「媽!你就是存心把好好一個家,搞得支離破碎是不是?


「從一開始,隻要你乖乖回鄉下待幾天,就萬事大吉了,結果非要學車!


「快五十歲的人了,學了車又能怎麼樣?你還能開幾天?安安分分的不好嗎?」


我深呼吸,把眼淚咽了回去。


「現在這環境狀況,你確定能活到我這個年紀嗎?我看你也別找女朋友,別結婚了,趁著有力氣,多吃點好的得了。」


掛了電話。


我不禁感慨:


「方律師,你說我要是早點離婚,現在會過成什麼樣啊?」


她搖搖頭。


「這次除了各種證據起了作用,肯定也跟你們的兒子早已成年,能自力更生有關系。


「所以往前十幾年,不見得能順利離婚。隻是和被耽誤的青春相比,打官司花費的時間,實在不算什麼。」


說著,她又拍了拍我的肩膀:


「過去的事就別想了,不如想想以後,生活總會越來越好的。」


「方律師,我現在可以把他們拉黑了吧?」


她若有所思:


「不僅要斷聯,就算他們來找你,不管用什麼招數,都不能理會。即使白正剛去上訴,拿不出新的證據,就沒法改變判決結果。」


10


白正剛就是塊狗皮膏藥。


他果真來到我打工的燒烤店,還捧著一束玫瑰花。


大庭廣眾之下單膝下跪,向我獻上一枚戒指。


「小梅,我不該把戒指賣掉,我現在重新補上,你再給我一次機會,好不好?」


白明旭舉著手機站在一旁,時刻準備著記錄下我「動搖」的瞬間。


夜市人來人往,很快將店門口圍住。


還有看熱鬧不嫌事大的路人,起哄「答應他」。


我端起擦桌子的水,朝白正剛潑了過去。


「看不上,滾!」


白明旭趕忙收起手機衝過來。


「媽,爸都這麼求你了,你還不滿意,你到底想怎麼樣?」


「我想怎樣,判決書不是說得很清楚嗎?辛辛苦苦供你念完大學,難不成,字還沒我認得全?」


「是啊,我們好歹一起養育了孩子,共同生活了二十七年,是最了解彼此的人,有什麼話不能好好說,非要鬧到法庭上呢?」


白正剛見縫插針,想方設法要找出我「舍不得」這段婚姻的證據。


可我早忍無可忍,又怎會猶豫?


「我生日是什麼時候?」


他愣住。


「我愛吃什麼?我討厭什麼?說不出來?沒關系,因為,我也早就不願意記你的喜好了。你要上訴我攔不了你,但我永遠不會放棄抵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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