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章
“嗯,挺好的。也穩定了,就是住在老鄉家裡頭,單位還沒給個窩,有點鬧人。”
陳可秀見他健談,猶豫了下打聽道,“你說…冬天的白菜和蘿卜都上哪去了?”
冬天不應該是有白菜蘿卜的嗎?
她記得,去年在軍區,除了土豆,偶爾也能吃口菜葉子的。
林少同被她逗得直樂,“這也沒辦法,蔬菜這方面,供銷社管不著。這邊也沒蔬菜公司,蘿卜白菜各大隊的公社該分的都分了,就是剩一點,也埋起來了。你要是想要,我幫你問問,找老鄉們換點。”
說是換,其實就是買的另一種形式。
不過,正常人也不會拿好東西去換蘿卜白菜就是了,又不管飽。
陳可秀遲疑了下,搖搖頭,“不用了,我就是問問。這會兒還是上班時間,你去忙吧,回頭聊。”
既然這東西不好弄,她也不想欠那份人情,不吃就不吃吧。
她回到家,繼續工作。
傍晚還沒開始做飯,林少同就來了,手裡拿了棵白菜,以及一個皮都抽巴了的白蘿卜。
陳可秀哪裡敢要,連忙推辭,“心意我領了,快拿回去吧。你自己也要生活。”
林少同強硬地放在她屋裡的地上,笑著搖頭,“不算什麼,找人換的。這就是這幾天,大家還剩點,外晚些日子,我就是再有本事,也換不來了。”
他說著還嘆氣,“這兒離我們老家不算遠,不過這天氣啊,冬天什麼都沒有。你一個人出來生活,受委屈了,有什麼需要幫助的,別不好意思,張嘴就行。”
陳可秀覺得他有些熱情得過頭,還有點不適應,難道這是這年代的特色嗎?
她還是不喜歡林少同,礙於禮貌,還是請人在炕的另一邊坐下,“天冷,我給你倒碗熱水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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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另外那頭沒鋪被子,她也掃得幹幹淨淨的,也有熱乎氣,肯定是不冷的。
讓個成年的男人坐她要睡的床,她是不樂意的。
林少同也沒講究,在炕沿上坐下,目光看向她的小炕桌,看著密密麻麻的文字。
拿過來看了一眼,字體娟秀,每一行的距離都很整齊,排版看起來幹幹淨淨。
不說內容是什麼,就這字和一板一眼的間隔距離,也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。
沒想到,陳可秀現在不隻是長得漂亮,進退有度,連文化程度都提升得不錯。
陳可秀去門口的灶臺上的鍋裡外面舀了碗溫水回來,見他手裡拿著稿子,看她的眼裡都是驚喜和欣賞。
心裡雖然不喜,到底也沒說什麼。
“喝點水,我還沒暖壺,大娘家也沒有,基本上就是靠灶臺的餘溫溫點水喝,你別介意。”
“不會不會。”
林少同接過碗,並沒有喝水,而是拿著稿子問她,“可秀,你想當作家啊?”
現在的作家,是很高大上的職業,陳可秀覺得自個兒配不上這個名頭,含糊其辭道,“也不是,混口飯吃吧。”
林少同一下子抓住了重點,眼睛一亮,這意思,就是已經可以有稿費了?
那不就是真的作家嗎?
他忙放下稿子,語氣殷勤得不像話,“真是大作家啊,回頭一定要告訴我在哪裡發表了,我拜讀拜讀。”
陳可秀扯扯嘴角,“沒有的事。林同志,晚上一起吃飯嗎?我一會兒做。”
她在明晃晃的趕人!
林少同裝作沒懂,“嗯,那就麻煩你了,跑了一天,午飯都沒吃呢。我也嘗嘗你的廚藝。”
陳可秀微微一笑,“好的。”
她直接就煮了一碗面糊糊,連疙瘩湯都不是。
林少同看到這稀巴爛的東西,熱情削減了許多,“陳同志,你這飯做得……”
“嗯呢。”陳可秀可秀笑眯眯的,“以前都是別人做的,剛學,林同志別笑話我。”
咋不叫可秀了?使勁叫啊。
當稱呼變化了,她就知道,這個男人怕是不怎麼安好心的。
雖然她還有男人,畢竟分開住,也有幾分姿色,就怕林少同想找點刺激。
這個年代可沒那麼淳樸,就她在姥姥嘴裡,可沒少聽到過滾苞米地的事兒。
她可不想被人當做目標。
現在的男人,不管是不是想玩玩的,隻要不會做飯,印象就大打折扣的。
林少同一口沒吃,並且調侃道,“你這做飯的手藝還是要練練,你都要離婚了,要是做飯還是這樣,二婚怕是不好找哦。”
陳可秀哼了一聲,挑眉道,“就我這樣的,軍官都得給我做飯,二婚也得找個會做飯的男人。倒是你,林同志,幫人也得有個度,這麼難找的蘿卜白菜你就送老鄉,真是不太顧家。”
她說著,把蘿卜和白菜都拿起來,一股腦地塞給林少同,“你拿走吧,省得別人說我們有什麼不可告人的關系。”
原本就沒打算要,是見他挺熱情的,才請他喝個水。
連人話都聽不懂,這老鄉不處也罷。
林少同沒生氣,反而笑道,“你說的有道理,不過我現在不是沒媳婦嗎?天黑了,我走了。”
他覺得陳可秀剛剛的樣子挺吸引人的,像隻天鵝,就是做飯差點,要是成了,再慢慢調教就是了。
越是這樣的女人,他就越有興趣。
再說,又不是非要結婚的,玩玩也沒關系。
陳可秀聽著他似撩非撩的話,眉毛都快擰成了毛毛蟲,不至於吧?
他今年也才二十三歲,家裡條件那麼好,犯得上覬覦她這個還沒離完婚的軍嫂麼。
希望是她想太多了。
雖然東西沒要,面糊糊她也不浪費,喝了一碗,雖然有點糊嘴,還是挺清口的。
苦日子過多了,隻要是不苦的東西,她都覺得是香的。
接下來的日子,令陳可秀覺得,她並非自作多情,林少同當真三天兩頭過來。
有時候早上給帶個包子饅頭,偶爾帶棵白菜。
雖然陳可秀統統不要,他還是拿來了,被搞得煩不勝煩。
第27章 軍區大院都知道了
他又來了,陳可秀直接和王大娘說道,“大娘,以後開門前看看,要是他就別開門了。”
王大娘喲了一聲,“為啥啊?人對你那麼好,心疼你沒吃的,怕你過不好呢。”
“我現在還沒離婚呢,瓜田李下的,大娘,你說傳出去多難聽,對吧?”
“那有啥的,不就是你表哥,誰要是亂說,我給你打證明。”
陳可秀見她這麼殷勤,眯了眯眼,狐疑地看著她,“他說是我表哥?這你都信了?”
“有啥不信的。”王大娘撇撇嘴,“對你那麼好,不是你家親戚,難道還能是你姘頭不成?行了行了,別折騰了,他人還在外面,別凍著了。”
陳可秀懶得和她說話,轉身回了屋裡,把門插上,迎著王大花好奇的目光,沒好氣的說道,“花兒,也不知道林少同給你奶奶什麼好處了?”
“沒有。”王大花立刻接話,隻是目光不敢看她。
陳可秀瞬間明白了,真的是給了好處的。
她就不理解了。
別人也不知道她和邵衛國沒有同房,在大家的眼裡,妥妥二婚,林少同也不是娶不到媳婦的人,至於整出這些亂七八糟的事兒嗎?
至於王大娘的反應,她也不意外。
隻要給點好處,她就是願意配合的。
她忍不住揉揉眉心,看來,這王大娘家是不能繼續住下去了。
今天能因為林少同的小恩小惠讓他進家,要是明兒給個幾塊錢,讓她打開房門呢?
傳了出去,也是她被說得難聽。
什麼結婚了不安分還出來住啊,勾引男人一類的話,她隻需要用腳趾都能想的明白。
必須換個地方住了。
也不知道邵衛國那邊的離婚報告弄得怎麼樣了。
她戶口和他在一起的,等離婚遷出來,就是一個人了。
一個月了,應該也差不多了吧?
尋思著晚點去街上轉轉,也許能遇到大院裡的嫂子,打聽打聽再考慮要不要換房子租。
“可秀,你出來,我們好好談談吧。”
林少同的聲音在門口響起。
陳可秀不吱聲,冷著臉站在門背後。
“可秀,我總覺得你對我有什麼誤會。”
“有什麼誤會?”陳可秀聲音清冷,“你天天往我這一個有夫之婦的屋裡鑽,如果不滿意你的這份工作,就直說,別搞這種差的作風連累我,你不要臉我還要臉呢。”
就算兩人之間沒什麼,他要是一直來,誰知道附近的鄰居會這麼說。
她和邵衛國關系又不好,對方又是大男子主義,為了挽回面子,把她列為破壞軍婚的被告,再來些風言風語,她怕是得坐牢。
根據以前的傳聞,原主喜歡讀書人,至少是高中生,林少同符合。
又這麼巧,前腳和邵衛國鬧翻要離婚,後腳就遇到了老同學,然後還糾纏上了。
這人還天天往她門口跑,在這不算嚴謹的時代,夠定罪了。
他林少同不怕死,她還怕呢。
林少同在門外好久沒說話,過了會兒,咳嗽了兩聲才說道,“身正不怕影子斜,我來這邊就你一個朋友,沒別的意思。”
他可腳用力踢著雪,心裡頭有些火大。
還沒這麼討好過一個人,陳可秀越是拒絕,他就越來勁。
都說烈女怕纏郎,這女的越追躲得越厲害,現在門都不讓進了。
他可不怕什麼軍婚的,誰能證明他破壞了?
本來兩個人就是分居。
就算和陳可秀發生點什麼,她敢出去嚷嚷麼。
他今天剛搬了個宿舍,哪怕隻有一個屋,就想哄了陳可秀過去。
反正見了她現在的樣子,對灰撲撲的那些姑娘,都看不上眼。
而且,陳可秀有家的,男人還是軍官,就是發生點什麼,她也不敢要求什麼。
頂多就是風流韻事,也不用負責任。
計劃得好好的,沒想到今天陳可秀吃錯藥了,死活不讓進門,那這些日子的功夫都白費了。
他才不管陳可秀要沒要他的東西,他買了,也送過來了,就當是給了的。
陳可秀嗤笑一聲,“誰要和你做朋友啊?哪兒熱乎往哪裡去,別在我門口吠。”
這些日子,她委婉地提醒過好幾次,讓他別來了,非要逼她說難聽話,賤得慌。
林少同頭一次被罵,心裡更加不痛快。
他可是鎮上供銷社的副主任,剛開這裡一個月,不少人都想給他拉纖保媒,不過他看不上這些大字都不識一個的女孩。
更不敢嚯嚯本地的姑娘,每家都是人口眾多,他敢動一下,然後不娶,鋤頭都能打死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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