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3章

書名:失憶後多了的前男友 字數:3626 更新時間:2024-11-01 20:55: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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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到王小胖房前,303的門窗關得很緊。


葉笙想要撬鎖,可是寧微塵攔住了他。


寧微塵無奈嘆息說:“你撬開了這快鎖,可能我們今晚就要直面房東了。”


葉笙:“……”


好的,他放棄了。


租客白天不記得晚上發生的事,但晚上會有白天的記憶。依舊房東刻薄摳門的性格,他白天敢撬鎖,損壞她的東西,晚上房東一定會親自來找他。


如果給長明公館定下個副本難度的話。


201金發女郎和301中年男人應該是一檔;小男孩跟混混一檔;302妻子跟王小胖一檔;房東獨一檔。


葉笙拿出手機,給寧微塵打字,說出他的發現。


【照片不是王小胖拍的。】他拿出照片,給寧微塵指了下照片裡三樓的邊緣。濃墨重彩的照片裡,晚霞勾勒出窗戶、電線、花盆的影子,旁邊就是高樓大廈。


不細看的話,其實很難看到地上有一團明顯比較重的黑影,是個人。


有人站在三樓的背面,這個人雖然沒出現在鏡頭裡,可是他的影子被捕捉到了。


葉笙繼續打字。


【我對比下了影子和實物的大小,我覺得這個影子就是王小胖本人,他不是拍照片的人,他當時就在照片裡。】


葉笙補充說。


【王小胖的姿勢很奇怪,他壓在圍欄上,踮起腳,上半個身體探出去,像是在試圖看清楚什麼東西。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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寧微塵和他某種意義上算是心有靈犀,淡淡道:“你覺得,拍照片的人另有其人,甚至可能故事大王本尊。”


葉笙點頭,寫道。


【對,故事大王肯定在長明公館租住過一段時間。】


寧微塵笑了:“說不定,他現在就在公館裡呢。”


葉笙皺眉。


【我不覺得,以房東的性格,她不會讓人免費住在這裡的。】


寧微塵:“嗯,說的也是。”


葉笙的打字速度不算快也不算慢,但肯定跟不上人說話的速度。可他在打字的時候,寧微塵的視線就一直安靜地看著他。不催促、也不含那種逼迫人的意味。


寧微塵非常擅長控制舒適的交流氛圍,何況葉笙對他早就卸了戒備,現在一個打字一個說話的聊天,居然也非常融洽。


葉笙:【我想跟房東要鑰匙】


寧微塵:“房東不會給的。”


【給錢也不行嗎?】


寧微塵挑眉,含笑問:“你有錢嗎寶貝?”


葉笙:“……”


哦,他沒錢。


無論是外面的世界還是裡面的世界,他都沒錢。


第一天坐車全靠威逼全靠槍。


葉笙默默地刪掉了這句話。


寧微塵忽然說:“我們現在是在故事大王的故事裡,想要真的讀懂他的故事,不如試著代入主角,在這棟樓裡過上一天。”


葉笙抿唇,點了點頭。


寧微塵看了下手表上的時間,說:“現在是早上七點半,我們起遲了。故事雜志社距離長明公館有四十公裡,公交車要坐兩個小時,走去附近的公交站要半小時。以八點上班為例,故事大王每天五點半就要起床。”


葉笙聽他說代入主角後,就抬眼看著這棟狹窄昏暗的歪樓,開始假設自己在這裡過完一天。其實在貧窮這件事上,他還是挺能共情故事大王的。跟陰山的落後偏僻不同,這裡是一種另外的沉悶壓抑。


他都可以預想到故事大王的一天會是個什麼情況了,起床睜開眼不能點燈,隻能在黑暗裡摸索著找衣服,穿好衣服後,端著盆和毛巾去廁所旁邊接水洗漱。


唯一照明的就是旁邊那盞路燈,接水的時候,還得控制著不讓水溢出來。畢竟以房東那神經兮兮的性格,可能你蹲下去接水的時候,她就在你後邊看著。


天沒亮,不能發出太大的聲音,所以過一樓下樓梯時,需要屏住呼吸,小心小心再小心。


走出這棟讓人窒息的公館,抬頭還會看到那個賣早餐的女人,在廚房忙忙碌碌。


隔壁房間她丈夫打著酣,呼呼大睡。


穿過骯髒逼仄的小巷,離開施工地,是日益繁華的大都市,可那些燈紅酒綠,揮金如土的生活與他無關。他的日常就是每天擠在充滿讓人反胃的味道的公交車中,在兩個半小時的通勤裡,透過窗麻木看著來來往往的行人。這座城市太大了,每個人都跟螞蟻一樣生活著。


忙得昏天暗地、渾渾噩噩,既沒有目標也沒有方向。


淮城的綠化做得不錯,一到春天,花香四溢,催得人昏昏欲睡。


現在不是高峰期,坐上公交車還有餘座。


葉笙聞著空氣裡的花香,就有點不舒服。


寧微塵這種大少爺估計對於這一程路毫無代入感,他若有所思地看了公交車上貼著的橫幅,隨口問了一個旁邊的女生:“請問,這上面是廣告嗎。”


“不不不。這這是《小嘴說故事》的宣傳標語。”女孩子臉頰通紅,眼神閃躲有點不敢看他,道:“最近這個城市都是它的預熱,公交車上,宣傳屏上,街道上,你處處都能看到這個圖案。”


那是一個微啟的血色紅唇圖案,單獨放到LED屏幕上時,不會很突兀,但當這張嘴唇,鋪天蓋地出現在生活中各個角落中,隻給人一種荒誕恐怖的感覺。


坐了兩個小時下公交車。


公交站牌上,也貼滿了那張血紅的嘴巴。


葉笙拿出手機打字。


【洛興言說他昨天看到302的小孩在田字本上畫滿了眼睛,現在淮城到處都是嘴巴,這兩者會不會有什麼關系。】


寧微塵似笑非笑看著他。


葉笙現在每次有什麼發現,都得低頭先用手機打出來,再展示給自己。少年身形颀長,挺拔如雪松,低頭打字的時候,黑發垂落,遮住晦暗冰冷的眼神,遠看著又沉靜又乖巧。


寧微塵想了想,道:“你要是一直這麼乖,我都不舍得出去了。”


葉笙:“……”


他打了個【滾】字。


但是文字的妙處就是,他罵得毫無氣勢,反而像打情罵俏。


葉笙打完後懷疑了一下人生,很快就把這個字刪了。


寧微塵笑了出來:“開個玩笑。”雖然他的眼神一點都不像開玩笑。


在去故事雜志社的路上,寧微塵抬眸,審視看著這個一百年前還在發展中的城市,突然清晰平靜道:“哥哥,還記得《小嘴說故事》結尾的那段話嗎。我們都已經體會過了後半段,什麼是聽故事的人,講故事的人,故事裡的人。”


“現在這個世界,可能是為了向我們展示,另外一句話。故事幫我們封存喜怒,記錄歲月。”


“一個電臺預熱宣傳,不可能做到這種無孔不入的地步。”


“這個世界裡所有具象化的眼睛、嘴唇,或許都是故事大王某種感情的投射。”


第112章 怪誕都市(十二)


故事雜志社已經瀕臨倒閉, 人都走得差不多,去前臺那裡報出程小七的名字時,前臺難以置信地瞪大眼:“程小七?他, 他上個星期就被開了啊。”


寧微塵:“因為裁員嗎?”


前臺不敢對視眼前這兩位頂級帥哥,紅著臉搖頭說:“不, 裁員是三天前才開始的事。程小七是因為抄襲被開除的。”


葉笙愣住, 抄襲?故事大王抄襲?


前臺嘆息一聲:“說起程小七啊,程小七在我們這裡還挺出名的。”


“程小七初中都沒畢業就出來工作,本來是在倉庫當搬運工的, 工作了大概五六年, 有一次社長去倉庫,無意間看到他在那蹲著看書,看他那麼喜歡文字,就讓他進雜志社當了編輯。不過我聽編輯部的人說, 大家都不太喜歡他。”


“確實不喜歡啊。”一個穿著裙子, 打扮時尚的女人走了過來, 她塗著鮮豔的口紅, 厭惡道:“你是沒跟他共過事, 我懷疑他一個月洗一次澡, 隔得老遠都能聞到那股發酸發臭的味道,惡心死了,搞得我上班的心情都沒了。”


她旁邊的短發女人笑得東倒西歪, 推了下她手臂:“誇張了啊,不至於一個月洗一次, 但他一個月換一件衣服是真的。”


一個男編輯跳出來道:“程小七剛進公司的時候我套過他的話。聽說他一出生, 他媽就不要他了, 他爸醉酒後從樓梯上摔死了。這叫什麼, 天煞孤星啊克父克母。”


他旁邊的人恍然大悟:“我就說怎麼咱們雜志社前些年好好的,今年就要倒閉了,原來是招了這個煞星。”


“哈哈哈哈哈哈。”


“你們夠了啊!”


男編輯輕蔑道:“我是真的覺得,老板讓一個初中沒畢業的人過來當編輯,腦子有點進水。程小七字都認不全吧。”


女編輯說:“不是我歧視啊。我是真的覺得小時候沒爹沒媽的人,性格一定有缺陷。有個句叫什麼來著的,哦哦,原生家庭不幸福。童年不幸是很可憐,但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。”


她旁邊的人點頭:“對,我很同情他,但我真的不想和這種人做朋友,也不想和他做同事。”


男編輯不屑撇嘴:“我看同情都沒必要,這不活該的嗎。一個賭鬼父親養出一個小偷兒子。要我說你們女生就是太善良太會共情了,程小七這種人不值得。”


“事實證明,一個人的素質和財富某種意義上是呈正比的。這不是我的偏見。”


他們說說笑笑好一會兒,對於那個初中畢業,家庭不幸的前同事。


發表每個觀點前,都要自認高素養地來一句“我不是歧視”,結果字裡行間都是歧視和偏見。


很快,他們的聊天很快就停了下來,一個個腆著臉,去攀結寧微塵和葉笙。


男編輯視線落在寧微塵腕上的手表上,移都移不開,他陪笑道:“哎呀,兩位帥哥,你們找程小七幹什麼啊,程小七看起來不像是會認識你們的樣子啊。”


寧微塵露出一個禮貌疏離的笑來:“我們找他有點事,想知道他現在住哪?”


男編輯說:“哦哦,他啊,他現在住在長明公館。不過程小七上個月工資沒領到,身上一分錢沒有,付不起房租可能早就卷鋪蓋滾回老家了吧。”


寧微塵道:“可以跟我講講程小七抄襲的事嗎?”


男編輯:“當然可以當然可以。”


他旁邊的人眼神放光,插嘴道:“帥哥,你這塊手表哪裡買的。”


寧微塵笑道:“不太清楚。”


那位男編輯卻很激動:“這表應該不便宜吧,我一個姑姑在蘇黎世旅遊的時候,給我拍過類似的,說這種表要七位數。”


另一位男編輯不爽地擠開他:“別丟人現眼了!你工作一輩子,可能都買不下人家手表的一顆機芯螺絲!”“我……我就問問不行嗎。”剛剛對程小七各種清高批判的人,現在漲紅了臉。


旁邊的幾位工作人員也都圍了過來,非常熱情淳樸,眉開眼笑。


“帥哥,我知道程小七抄襲的事,我來跟你們說吧。”


一位女編輯主動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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